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经证监会批准在境外上市的区块链企业,给予不超过1600万元奖励。
《通知》共提出10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区块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块链政务应用引领、培育区块链产业应用市场、打造区块链应用示范标杆、支持云南省区块链中心建设运营、推动区块链信息服务主体做大做强、支持区块链企业上市、加大基金支持力度、加强区块链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区块链交流平台。
其中,多项创新突破措施紧扣全省特色和优势的重点探索领域,极大利好区块链产业发展。
在支持区块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鼓励和引导企业以云服务方式将区块链技术、开发资源等提供给下游开发者和应用企业,每年择优遴选3个应用活跃、带动突出的区块链平台,按照项目研发、购买或租用设备及测试认证费用的30%给予项目建设主体一次性事后补助,单个项目高补助1000万元。
在培育区块链产业应用市场方面,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使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产品优质优价。对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产品,年平均销售单价或年销量提升不低于20%,且新增销售收入高于购买区块链信息服务成本2倍的,按照企业购买区块链信息服务成本的40%进行补助。
在支持云南省区块链中心建设运营方面,将推动区块链产业聚集发展,致力于把云南省区块链中心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区块链产业聚集区。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云南省区块链中心建设和聘请专业化团队运营。鼓励引导国内外区块链企业入驻云南省区块链中心,经审核后提供3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地,供企业免租金拎包入驻。
在支持区块链企业上市方面,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经证监会批准在境外上市的区块链企业,省财政依规给予不超过16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