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政治学中主要存在着两种解决公共事务的方案。一个是亚当·斯密的市场理论,强调市场在公共事务中的主导作用;一个是托马斯·霍布斯的国家主权理论,强调政府的绝对主导作用。前者由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在竞争机制和价值规律的影响下,容易出现公共资源的使用过度或浪费、贫富差距加大、区域发展不协调、失业等社会问题。后者由于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干预和主导,容易出现效率低下、政府寻租及腐败等问题。显然,单中心的治理模式都有很大可能出现治理失败。两种公共事务治理方案的失灵呼吁市场和政府的合作或多中心治理主体的合作。
多中心治理突破了传统治理理论中的单一治理,实现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个权力中心以平等性、竞争性、合作性、契约性关系为特征的网络化治理。在治理结构方面,每个中心都是网络上的一个节点,各个节点之间的关系具有平等性、合作性、契约性、协商性、竞争性的特点,每个节点又由多中心的结构构成。每个公民镶嵌在由各种关系织就的社会网络中,而政府和企业也存在于网络之中。在制度供给及制约方面,多中心治理中制度以及规则供给问题通过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对话以及共同的社群观念来解决。这就决定了制度的有效性通过信任和监督来保证。首先,信任水平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制度的实施效果。此外,对于制度的有效遵守进一步增强了相互的信任,从而实现了更高水平的合作。其次,监督保证了制度的有效性。“你遵守,我就遵守,即我遵守以你遵守为前提”,这样既增强了组织成员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又降低了监督成本。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机制缺乏刚性制约,因此会存在治理权威的缺失、治理保障的乏力以及规则制定的合法性问题,从而导致治理失败。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可以弥补多中心治理的缺陷。在理论意义上,区块链技术是去中心化的数据的分布式存储结构。在技术层面,则通过点对点价值传输协议(PoW共识机制,俗称挖矿,每个节点称为矿工)、加密算法、分布式数据存储和分散的共识机制等来保证区块链技术的有效运行。在理论和技术支持上,区块链技术与多中心治理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在理论意义上,治理中的多中心网络结构与区块链技术中的数据分布式存储结构相契合。区块链技术与多中心治理均强调各中心的平等性、合作性、契约性、协商性、竞争性的关系。在技术支撑方面,制度供给与PoW共识机制相契合,相互信任和监督与区块链技术中的密码学(哈希函数)、共识算法相契合。在技术支持上,区块链技术比多中心治理更具有保障性,多中心治理在具体操作上强调信任在制度设计中的重要性,区块链技术则用点对点网络、加密算法、分布式数据存储和分散的共识机制等来保证区块链技术运行的有效性。因此,从治理的角度来说,区块链技术是一群认同并遵守这个规则的人共同记录连续信息的过程,而密码学、共识算法等则保证了治理的有效运行。
第一,PoW共识机制解决了多中心治理中的规则合法性问题。在区块链技术中,PoW共识机制就像一个国家的法律,维系着区块链世界的正常运转。这个共识机制是由各个节点共同认定的,同时该共识机制的运行和执行具有机械性,不可随意变动。将共识机制引入多中心治理中,可以很快地建立一个分散的治理体系。共识算法为多中心治理规则提供合法性依据,通过点对点价值协议达成对一项政策的共识。这不仅增强了治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还加强了对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
第二,挖矿算法为多中心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激励机制。挖矿算法是各节点贡献自己的计算资源来竞争解决一个难度可动态调整的数学问题,成功解决该数学问题的矿工将获得区块的记账权,并将当前时间段的所有比特币交易打包记入一个新的区块,按照时间顺序链接到比特币主链上。同时其他节点会收到交易成功这一信息,所有节点对这一节点的工作达成共识,挖矿才可成功。记账权相当于多中心治理中的一个绩效目标,各个治理中心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争取到记账权,这就激励了各个治理主体的竞争性,同时各个治理主体的绩效需要其他治理主体的认同才可取得记账权,这就增强了治理中绩效认定的规范性。
第三,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征解决了多中心治理中的失衡问题。区块链作为一个分布式账本,基于对等网络的每个节点都同步共享、保存相同的信息数据。区块链技术改变了组织的形式和运作方式,把权力从中央集权的公司或政府分散到个人或社会组织。因此,通过共识算法保证了各治理主体的实质平等,避免了单一实体的控制,从而不会有政府干预的风险。
综上,区块链技术天生具有协调合作精神,并且是一门解决人与人之间信任问题的科学。区块链将为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可以尝试利用这一技术来保障政策执行在程序上的透明、公平、公正,以达到政策目标的合法性,从而突破目前治理理论出现的困境。因此,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多中心治理可望引起一场治理革命。